公开时间线
以下时间点均取自公开报道与官方通报,逐条标注来源。本站只按时间排列,不补充、不推测、不评价——
时间先后不构成因果,也不构成对企业任何行为的定性。
2025-05
投诉人与该公司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岗位为车载光学相关。
来源:投诉人陈述(问政江西)
2026-05 底
投诉人称在已错过所有秋招和春招窗口后,公司突然单方面通知解约。
来源:投诉人陈述(问政江西)
2026-05-30
投诉人在「问政江西」平台发帖,提出三项诉求:请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惩戒、按三方协议支付违约金 3000 元、为受害应届生提供就业帮扶通道。
来源:问政江西
2026-06-02
南昌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回复:已联系涉事公司核实协调;投诉人表示已与公司协商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来源:南昌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官方回复
当前状态:已由南昌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核实协调;投诉人表示已与公司协商按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报道、通报与回应摘录 5 条 · 一字未改
以下按来源分组:媒体调查、官方通报、企业回应、媒体评论。立场不同的话都在这里,请对照阅读。
问政江西(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平台) · 政务问政平台:投诉原文 + 主管部门官方回复 · 2026-05-30(投诉)/ 2026-06-02(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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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前四条为投诉人单方陈述;最后一条为主管部门官方回复。官方回复只确认了「已协商按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这一结果,未对「恶意拖延」的指控作出认定。两者性质不同,请分开阅读。
「我是2026届应届毕业生,于2025年5月与联创电子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岗位为车载光学相关。」
「2026年5月,在已经错过所有秋招和春招窗口后,该公司突然单方面通知我解约。此时全国绝大多数企业的校招已经结束,我因为信任联创电子,放弃了其他工作机会,现在面临无工可找的困境。」
「我理解企业有经营自主权,但我不能接受的是——解约的时间点。如果公司在去年秋招时解约,我还有很多选择。但公司选择在5月底(校招基本结束)才通知我,这意味着我失去了应届生身份能享受到的所有校招机会。这不是简单的违约,这是恶意拖延。」
「我的诉求不是钱,是企业要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代价:1. 请劳动监察部门对联创电子这种故意拖延至校招结束才解约的行为进行调查和惩戒,不能让其他应届生再受害;2. 责令联创电子按三方协议支付违约金3000元;3. 请求政府为受害应届生提供就业帮扶通道,弥补错过窗口的损失。」
「接到问题后,我部工作人员已联系涉事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核实协调。6月2日,我部联系投诉人确认情况,投诉人表示已与公司协商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